關于商標注冊申請各階段詳細介紹
作者:云南亞洪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時間:2023-04-26 08:52:32
一、商標署理組織需求刊出其經營掛號的,應與托付人就未完成署理事宜簽定停止托付協議或許經其贊同與別人簽定轉托付協議。商標署理組織刊出經營掛號后,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處理結算手續(xù)時應提交以下文件(一式兩份):
1.結算請求書(寫明請求事項、開戶銀行、賬號、收款人、經辦人及聯系電話等);
2.工商掛號部分出具的刊出掛號證明原件或復印件(加蓋工商掛號部分印章);
3.署理組織已上報商標局事務的清單;
4.證明經辦人有權處理結算手續(xù)的證件。
請求結算的,拖欠規(guī)費的應及時補足,所交預付款有余額的,我局經清算結束后予以退回。
二、商標署理組織依法處理改變手續(xù)后,應及時到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處理有關署理信息改變手續(xù),商標署理組織怠于告訴的,自行承擔由此發(fā)作的法令結果。
1.改變名義信息的,須提交下列文件:
a.改變名義請求書;
b.掛號機關出具的改變證明原件,或加蓋掛號機關印章的公司改變檔案復印件;
c.改變后的經營執(zhí)照復印件(加蓋本單位印章)。
2.處理改變居處信息須提交下列文件:
a.改變居處請求書;
b.能夠證明其居處發(fā)作改變的有效法令文件和復印件(包含經營執(zhí)照原件或許掛號機關證明或許通過公證的經營執(zhí)照復印件等等)。
3.改變聯系電話的須提交下列文件:
a.改變事項請求書;
b.加蓋本單位公章的經營執(zhí)照復印件。
4.改變其他信息的須提交下列文件:
a.改變事項請求書;
b.加蓋本單位公章的經營執(zhí)照復印件。
判斷一項專利申請是否具有實用性需要根據《專利法》相關條例來定,我國《專利法》第二十二條第四款規(guī)定:實用性是指該發(fā)明或者實用新型能夠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夠產生積極效果。
也就是說,如果專利申請是一項產品(包括發(fā)明和實用新型),那么該產品必須在產業(yè)中能夠制造生產;如果專利申請的是一種方法(僅限發(fā)明),那么這種方法必須在產業(yè)中能夠使用,并且它們在實施之后所產生的效果與現有技術相比應該是積極的和有益的,比如說可使產品質量改善,產率提高或節(jié)約能源及防治環(huán)境污染等。如果還不明白,還可以參考下面4項:
1、是否缺乏技術手段
一個專利具備了實用性和實用新型,應該是一項已經完成了技術解決的方案。如果只是申請了專利而沒有實現其任務的技術手段,或者只是部分技術手段,這就是一項未完成的發(fā)明,其不能被使用或制造,就不具有實用性。
2、是否違背自然規(guī)律
備實用性的專利應當是遵循自然規(guī)律,并且對社會有利的。如果是違背自然規(guī)律的專利,比如設計一種“永動機”,顯然是不被市場認可的,因此不具有實用性。
3、利用獨特的自然條件完成的技術解決方案
如果一項專利申請涉及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只能在獨一無二的條件下才能實施或者違背自然規(guī)律,則認為無實用性。例如,針對特定的港灣提出的港口設計方案,針對特定河段做出的橋梁設計方案,是與特定的自然條件聯系在一起的,不可能直接適用于其他不同的地方,因而不具備實用性
4、是否具有積極效果
具備實用性的專利應該是能夠產生積極有益的效果,那些無益的、脫離社會需要的發(fā)明或者實用新型不具備實用性。
在云南商標注冊的時候,企業(yè)不外乎最關心的就是商標注冊是否成功,然而商標之路漫其修遠兮,例如商標異議、商標近似等雷點過多,爾等將上下而求索。今天,標局小編就從商標注冊之路上的各個雷區(qū)出發(fā),給大家說上一說標局如何護法商標注冊。
第一:形式審查,不予通過。
根據以往數據來看,每年無法通過的商標注冊都占大多數。為什么會無法通過呢?主要是某些代理公司知識產權顧問專業(yè)水平不高,對客戶提交的資料也沒有好好審查,導致商標注冊最終未被通過。
標局提醒:商標注冊的第一步就是形式審查,如果形式審查通過了,商標注冊申請才能進行下一步。標局在幫客戶提交商標注冊申請前,嚴格審查客戶提交資料是必須的,為了避免出現形式審查環(huán)節(jié)可能出現的人為失誤,有利于提高注冊商標成功率。
第二:商標近似,不予通過。
通過了形式審查只是第一步,注冊商標的時候,如果存在商標相同或是近似而導致商標注冊失敗才是最糟糕的呢。所以,在申請商標注冊之前,一定要上標局免費查詢是否有雷同的商標。
標局在提交客戶申請材料之前,不僅會在標局查詢,還會再商標局多次查詢,確保不存在雷同商標,再為客戶提交申請材料,最大限度的降低人為因素導致注冊失敗的概率。
第三:駁回復審,不予通過。
造成商標注冊不成功的原因有很多,除了申請人自身的原因,查詢盲期、商標審查等因素也會導致申請被駁回或被異議。
標局提醒:要是踩了這個雷點不要緊張,也不要放棄治療啊,還是有救的!
我國《商標法》第三十四條中規(guī)定:“對駁回申請、不予公告的商標,商標局應當書面通知商標注冊申請人。商標注冊申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
在云南商標注冊過程中發(fā)生矛盾(事物屬性的對立)、沖突或其他原因時采用的補救程序,并不是必經的程序,主要包括:商標駁回復審、商標異議復審、商標爭議等三個程序。商標注冊申請各階段詳細介紹如下:
一、申請商標注冊的準備階段:1、商標查詢。在申請之前進行查詢,這樣才能使該商標最大可能地獲得商標證書,同時,一個注冊商標從商標局受理到公告,一般需要近一年時間,如果注冊的商標沒有經過查詢而被駁回,不僅浪費了金錢,更重要的是浪費了時間,耽誤商標的使用。辦理商標查詢就到商標注冊網,提供免費商標查詢服務;
2、商標申請資料的準備。需商標圖樣;注冊商標所要使用的商品或服務范圍;身份證明文件:A.公司申請的:需公司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個人申請的:需個體工商戶營業(yè)執(zhí)照及個人身份證復印件;商標委托代理書;3、商標提交申請。委托辦理商標注冊申請服務,需要把準備好的商標申請資料郵寄給公司,由相關商標顧問對商標申請資料是否齊全,是否按照規(guī)定準備的進行核查,無誤后第一時間提交給商標局進行商標正式申請;這么做主要是為了保證商標可以順利進行,節(jié)省商標注冊申請時間。
二、商標注冊流程:1、商標局形式審查,并下發(fā)商標受理通知書。商標局收到商標注冊申請件后,首先進行的是形式審查。根據形式審查的結果,商標局主要發(fā)出三種通知書:受理通知書、補正通知書與不予受理通知。2、商標局實質審查,審查通過進行初審公告期。實質審查不僅要對申請材料的要件是否具備進行審查,還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是否符合條件進行審查;
3、公告。商標的審定是指商標注冊申請經審查后,對符合《商標法》有關規(guī)定的,允許其注冊的決定。并在《商標公告》中予以公告。初步審定的商標自刊登初步審定公告之日起三個月沒有人提出異議的,該商標予以注冊。
三、商標特別程序:1、商標駁回復審。申請注冊商標經商標局審查有違商標法不予注冊,申請人對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商標局的駁回理由和法律依據不服,可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對原案的復查審議;2、商標異議復審。在先權利人、利害關系人認為商標局初步審定予以公告的商標不具有合法性,在公告之日起3個月內向商標局提出不應給予以注冊的意見;3、商標爭議。商標注冊人對別人在他以后注冊的商標,和他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注冊在先的商標相同或者近似而發(fā)生的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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